Q:什么是淄博消防器材——简易式灭火器?
A:可任意移动的、灭火剂充装量小于1 000 mL(或g),由一只手指开启的,不可重复充装使用的一次性贮压式灭火器(以下简称灭火器)。
Q:灭火器的铭牌上应注明哪些重要内容?
A:灭火级别和灭火种类、对不适应的灭火种类,其用途代码不应标示,但对于使用会造成操作者危险的,则应标示后用红线“×”去,并用文字明示在灭火器的铭牌上。应有“本灭火器为一次性使用,不允许重复充装”的警示性文字说明(编排在铭牌的明显位置)。产品标准代号及年号。出厂日期。灭火器的保质期不应超过4年。制造厂名称或代号。
Q:淄博消防器材——简易型灭火器维修周期是多久?
A:简易型灭火器为1次性用品,保质期一般为3年,最长为4年,以灭火器铭牌注明保质期为准(每个厂家生产的灭火器、不同类型灭火器,保质期不同)。
参考文献:GA 86-2009《简易式灭火器》
二、建筑内灭火器:
送修条件及灭火器有效期:GB 50444-2008 《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》5.3.1与5.3.2条。
节选:灭火器的配置验收、检查维护,您做对了吗?
三、M2和M3类客车、专用校车灭火器
送修条件及灭火器有效期:GB 34655-2017《客车灭火装备配置要求》